恐怖主义的定义

 

究竟什么是恐怖主义?

不要说不同国家的解释会不同,就是我们中国人自己讨论起来,也会有不同的理解。

有的说,既然“911”开飞机大楼是恐怖主义,那么“铁道游击队”炸火车也是恐怖主义。

有的说,巴勒斯坦人搞“人体炸弹”是恐怖主义,那么董存瑞炸碉堡,是不是恐怖主义?

还有的说,搞暗杀是恐怖主义,那么“荆轲刺秦王”也要算是恐怖主义了。

如果这样推断下去,小孩子打架,不也是恐怖主义吗?

所以,对于恐怖主义,应该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定义。

最近,我从中国政府的网站上,找到了一段解释,我看还靠谱。特此推荐给大家参考:

 

1.什么是恐怖主义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恐怖主义是实施者对非武装人员有组织地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,通过将一定的对象至于恐怖之中,

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行为。

             2.恐怖主义的表现形式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 暗杀:

 

199511月以色列总理拉宾在集会上被犹太极端分子

刺杀身亡。

 

     劫持人质:

 

200210月莫斯科重大劫持人质案。爆炸伦敦“77地铁

爆炸案。

 

     劫持交通工具:

 

美国“911”事件。

 

     武装袭击:

 

19979月开罗市中心博物馆武装袭击案。

 

 

     生化武器:

 1995年日本东京地铁的沙林毒气案,美国炭疽邮件事件。

 

 

    

 

在这里,我还想再啰嗦几句。

对于上述的解释,好像还应该再说的更透彻一些。

首先,是不是恐怖主义,要看这种行为的本身是否是正义的。

中国电影“铁道游击队”和南斯拉夫电影“瓦尔特保卫塞拉热窝”中,都有炸火车的情节。他们的斗争对象,是日本与德国法西斯侵略军,因而是正义的斗争。所以,对侵略者搞任何极端的“恐怖”行为,包括刺杀和“人体炸弹”,都不能算是“恐怖主义”的。

还可以联想到“二战”后期,美国向日本投下两颗原子弹,比拉登的“911”恐怖多了,算不算恐怖主义呢?算不算杀害平民呢?我看不算。因为当时的日本,从上到下,从军到民,都在狂热地支持对外侵略,不打到他的本土是不行的。就像苏联和美英联军一样,在当时必须攻克柏林,让德国成为焦土一片,才能粉碎“第三帝国”!

其次,是不是恐怖主义,要看受害者是否无辜。

在“911”事件中,许多飞机乘客和世贸大楼的职员是无辜的,所以应该把“911”称为恐怖主义行为。

但是,美国人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,绕过联合国,悍然入侵伊拉克,并推翻了一个合法政府。这就不能用所谓“反恐”来辩解了。而后来的伊拉克政府,凭借外国的军事力量,以达到改朝换代的目的,也是不光彩的。

再说荆轲和董存瑞,他们的行为是为了推翻秦王朝和蒋家王朝;而秦王和国民党反动政权已经到了不得人心的地步,并不是无辜的,应该被推翻。所以,两位壮士的行为是可歌可泣的,当永世传颂。

所以说,是不是恐怖主义的行为,既要看它是否具有正义性,也要看它所危及的大部分对象是否无辜。

现在一些西方国家,采取“双重标准”,动不动就给别人扣上“恐怖主义”的帽子,却把自己的武力干涉和侵略行为标榜为“反恐”(用格林斯潘的话说,美国的“反恐”,就是为了中东的石油!)。对此,我们必须保持警惕!

既要反对真正的恐怖主义,又要反对冒牌的“反恐怖主义”,这应该是我们的正确立场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712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