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懂什么是“恐怖主义”

 

自从“9.11”事件以来,“恐怖主义”一词盛行,本.拉登和塔利班组织也就成了“恐怖主义”的代名词。

如果是这样,“恐怖主义”似乎应具备以下主要特征:

(1)是由一个国际性组织发起的有预谋的突然袭击行动;

(2)往往是针对敌对国家或民族的杀伤性攻击;

(3)带有政治、民族或宗教的复仇性或蛊惑性。

   塔利班基本上符合上述的特征,因此可以称为“恐怖主义”。但是,近来以色列也把巴勒斯坦称为“恐怖主义”,理由是他们搞“自杀性炸弹袭击”,美国对此也取默认的态度。也许巴勒斯坦人的行为与民族和宗教矛盾有关,但你以色列连巴勒斯坦的国家地位都不承认,而且对巴勒斯坦的平民施行武力镇压,大有“只许周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的架式,怎么能不让人家反抗呢?

再有,印巴两国之间也在用“恐怖主义”这个新名词相互指责。这纯粹是由两国间的矛盾引起的,当然也包涵民族和宗教矛盾,但与塔利班还是有所不同。我看是滥用“新名词”,瞎起哄。

倒是有一件事值得讨论。几年前,当美国和欧盟联合向南斯拉夫发动武装干涉时,美国用多枚导弹炸毁了中国驻南大使馆。美国的这一行动不能说没有预谋,它自称是因为使用了“过时的地图”而导致了“误炸”,可是又吹嘘它的侦察卫星可以看到地面房间里的东西,难道还看不到中国国旗吗?到底美国人说的哪句话是真的?美国没有一天停止过干涉中国收复台湾的内政,并至今还把中国作为核打击的对象,最近又在宣传“中国威胁论”。所以,在处理南斯拉夫问题上,美国想“教训”一下“不听话”的中国是完全可能的。

大使馆即代表国家领土和主权,根据上述三个特征,美国袭击中国大使馆的行为也无疑是“恐怖主义”行为,这难道还有什么疑问吗?

另外,美国出重兵横扫阿富汗,不也是“恐怖主义”吗?起码算是用“恐怖主义”报复“恐怖主义”。总不能说,别人打美国就算“恐怖主义”,美国打别人就不算吧?

美国是世界上在海外驻军最多的国家,他的军人在其他国家触犯了当地的法律,就可以享有“豁免权”,像外交官一样。最近美国兵用坦克压死两个南韩小姑娘,已经激起了韩国人的愤怒,甚至又勾起了五十年前韩国人对“老根里事件”的旧怨。不仅在亚洲,美国兵横行霸道的情况在世界各地也比比皆是,所以美国不同意国际法庭通过制裁驻外军人犯罪的法律,原因就在这里。

在谈论“恐怖主义”时,必须首先克服“双重标准”问题。现在的世界似乎什么都听美国的,看美国人的眼色行事,以美国人的观念为是非的标准去看问题。好像这个世界是美国人说了算!

他说巴勒斯坦打以色列不对,就是“恐怖主义”;他说以色列打巴勒斯坦是“自卫”,就不算“恐怖主义”。他看伊拉克、北朝鲜不顺眼,就说他们是“恐怖主义轴心国”,明天他再看古巴、中国不顺眼,又会怎么说呢?

我去过美国不下十次,在我眼里美国既富饶、又恐怖。不要说林肯、肯尼迪总统和黑人领袖马丁就死于“恐怖主义”,我们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出事的也不少。每次到了美国,领事馆的同志都要嘱咐我们注意安全,常听到我们的人遭抢劫的事。晚上睡觉经常被警车吵醒,我亲眼看见过警察在纽约街头殴打一个青年,警察的皮鞋踩着青年的头,好像在开玩笑。至于校园枪杀、抢劫银行等恶性案件,美国也是“世界冠军”。

到底什么是“恐怖主义”?是谁在搞“恐怖主义”?要我说,“火烧圆明园”才是“恐怖主义”,“南京大屠杀”才是“恐怖主义”,轰炸我大使馆才是“恐怖主义”!如果我们中国人被侵略不算“恐怖主义”,只有你美国人挨打才算,那天下的公理何在?

我不懂美国人的“恐怖主义”是什么,但我知道只有中国的强大才能抵御形形色色“恐怖主义”的威胁。我不怕别人说什么“中国威胁论”,你的卫星在监视着我,导弹在瞄准着我,还说什么“中国军事力量的发展是潜在的威胁”,屁话!

我查了一下“辞海”,没有查到“恐怖主义”一词,倒是看到有“恐怖平衡”一词。意思是说,美苏的核力量对比达到平衡,是维持世界态势相对稳定的条件之一。看来,保持东西方军事力量的“恐怖平衡”是必要的,只让你美国一家当“霸主”,想打谁就打谁,恐怕“恐怖主义”不仅不会减少,反而会越来越多。

对不起,小布什,冒犯了!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2725